一、準備文件:身份證、印章、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影本(正本記得要留下來申請強制險理賠)、調解案件轉介單(嘉義市案件可向市警局交通隊申請。
原因:準備文件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提供調解委員會能夠知道誰要聲請?要通知誰來調解?什麼事要調解?因為目前個資保護的問題,以往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即可以提供對方的地址,現在已經没有地址資訊提供的欄位
因此,嘉義市政府提供服務的作法,是由當事人先向市警察局交通隊申請調解案件轉介單,即可提供對造的個資來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其他取得對方地址的方法:可在30天後向原處理事故警察單位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即有顯示對方地址資訊的資料。
二、 向何單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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