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5日 星期日

論車禍肇責分析-左右方來車互撞事故

車禍發生後影響求償金額主要的因素為肇事責任的判定,而肇事責任的判定通常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為警方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此初判的肇責是產險業界對於第三人責任險在談判理賠金額多少的主要參考依據;第二階段是經調解委員會調解失敗,在訴訟過程中必須自己花3,000元(或者檢察官移送)向地區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的鑑定結果。(請點選參考本站車禍初步肇責申請與認定處理一文)
本日在友站FB社團求助一件車禍事故,本站針該情況肇責判斷分析供大家參考!
該事故過程的影片如下
 


上面影片引用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DUM9-VZ4jY
 
本站對本案件可能肇責分析如下:
版主對車禍影片事實的看法
一、汽車方行駛的過程到路口有明顯減速,而機車方明顯未減速而直接撞上。
二、雙方行進的方向均為車道數相同且無號誌,直向行車到路而相撞肇事。
三、依其行車相對位置方向判定,機車屬左方車,汽車屬右方車無誤

肇責判斷依據: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9款規定: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 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則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二、依據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 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三、按照產險公會所提供汽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機車是要負100%肇責,如果汽車未減速才要分攤30%之肇責。

PS:肇責之判定必須依據警方的筆錄、事故圖、現場採證等有所不同,最終仍以當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為主。

沒有留言:

你或許對這些文章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