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8日 星期四

106年勞動基準新制整理


從年初開始有關勞基法的爭議,終於在105年12月6日劃下句點,媒體針對勞工的權益也報導很多,本日勞動部的FB粉絲頁也針對修法前後的比較,做了很清楚的說明,可以供大家參考。

休假問題及加班費計算的方式
資料來源:勞動部

國定假日部份:刪除七日(1月2日元旦次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10月31日蔣公誕辰、11月12日國父誕辰、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的假期--)。
上圖第37條國定假修訂後,回歸內政部規定,全國一致,但是從媒體的報導卻是較公務員多放一天勞動節,這個部份要待法令正式公佈後才有辦法確定。

特別休假及違反的罰則,值得注意是罰款最高上限,從原來的30萬提高到100萬,雇主要特別注意。
資料來源: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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