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如此的診斷證明書,與什麼的理賠項目有關--理賠關鍵字系列一

不管是健康險、強制險等任何保險,在請求理賠時必須檢附文件之一的便是醫生所開立診斷證明書,這個部份是相當困擾保險業務人員及當事人。
為什麼?
理由一:開立的醫生不是保險從業人員,不知道病患買了那些保險,需要證明那些理賠項目所需要的囑言。
理由二:大部份的病患更不知道自己所買的保險,到底需要什麼樣的診斷證明書,來證明自己醫療的情況,有時侯問了服務自己的保險業務員,常遇到不會講或有說没有懂的情況理由三:主管機關三令五申要求保險公司督導自己所屬的業務員,不可誤導醫生開立不實的診斷證明,違法詐取理賠保險金。
筆者會將自己從事保險業實務經驗,撰寫本系列的相關文章,主要的目的是要當事人自己瞭解,在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時,依照自己不同的請求目的,先自己核對一下相關理賠項目及條件,與醫師所開立的內容是否符合需要,醫生如果漏列可先溝通補正,避免來回奔波重開,或者平白喪生理賠的權益,而不是教大家如何教(逼)醫生如何開,畢竟權益是給懂得權益的人。
下圖是目前強制汽車新制給付項目的標準,其中看護費每日為1200元,最高給付上限為30日36,000元,那診斷證明上應有的關鍵字為何?
下圖是過去處理實務上保險公司普遍已經接受的開立內容,請各位參考看看,提醒各位在車禍發生後,如有看護事實記得核對一下醫生有否如下的囑言


這個部份同時也與求償工作損失有很大的關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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