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日 星期六

上、下班途中職災認定的標準,如何才合理!

昨天(104-5-1)蘋果日報刊登,勞保局對於乙案以非合理路徑審定拒給付二仟多元的醫療費用,勞保局以非Google地圖建議的路徑做佐證,這樣認定是合法?還是違法?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要探究這個問題的答案,首先要瞭解勞保局必須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來審定,與本案有關應該屬第四條的標準,而本次媒點批露的爭執點在於繞路回家是否屬"應經途中"。
針對此一問題,勞保局在官網隨即發佈認定主要的標準如下:
一、適當時間:是不是合理的上、下班的時間。
二、應經途中順道路徑:如果是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例如買日常用品、載小孩...)等繞路情況,才算是職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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