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5日 星期一

業主為員工加保團險,千萬不要報到再處理

公司或大樓管委會等業主,在為員工辦理報到手續時,應該都會記得為員工即時投保勞、健保及團保作業,按勞保加保的效力,在員工報到當日向勞保局提出加保手續,對企業主而言是没有風險,因為依投保規定,保險效力是以當日零時起算(請參加下圖)。
勞保投保生效規定
但是很多企業主為分擔其職災給付之風險,確保其賠償資力,並以保障員工獲得相當程度之賠償或補償為目的,而為其投保商業團體保險,如果比照勞保加保作業流程報到當日才申請加保,仍然會有其風險,因為按商業保險的保單條款,是按申請加保保險公司受到通知到達之翌日零時生效,所以為公司負責辦理的人員要特別留意其差異性。
身為保險業務員也要不斷提醒客戶注意,千萬不要等員工報到當日才加保。
所以如果在報到當日才加保,該員工在報到當天發生事故,是無法申請到商業保險的賠償。

商業保險加保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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