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7日 星期日

[很重要]身故後的保險金,卻無法按指定受益人領取

個人財產屬現金理財部份,身後遺留給心愛的人轉換速度最快,在眾多理財工具中保險是最好的選擇,理由是它有指定受益人的功能,没有民法之法定繼承人分配上的繁瑣手續!但是由於保險商品千變萬化及條款複雜,有些商品內的項目已超脫傳統的認知,萬一稍有不慎,身後的保險金還真得無法達到照顧想要照顧的人之心願,不僅業務員要不斷吸取經驗來分享給保戶,身為保險的購買者也不得不留意!

最近很受關心及歡迎的長期看護險就潛藏這樣的問題,會規劃長期看護險的目的,當然就是為了未來給需要看護的家屬一筆財力支援,有些保單會設計雖未啟動看護狀態,在身故後通常會將所繳的保費賠付給指定受益人,所以在要保書的填寫上,保險業務員都會詢問設定指定受益人,來決定未來這筆錢的歸屬,但是本篇要提出的卻是例外的狀況,是在身故後的保險金卻無法賠付給指定受益人,給從事保險業的業務員的經驗分享,避免造成客戶的遺憾!

以某家保險公司所提供的商品上圖DM為例,它的「無理賠鼓勵」或「關懷」保險金,其啟動理賠的條件有二種情況:1.在99歲以前身故(無理賠關懷保險金)。2.在99歲以後還未身故(無理賠鼓勵保險金),參考下圖的保單條款。

在第1.種理賠給付條件都是與被保險人身故有關,保險業務人員在向客戶說明時,有時就會認為就跟類似的保險商品的保障項目中有「身故保險金」一樣(參考下圖),是可以指定或隨時更換「受益人」,其實是無法指定而且任意變更,這個對於規劃時是未婚的客戶,保單生效過了契變撤銷期之後,日後結婚便會遇到無法變更受益人,或者婚姻遇人不淑但身後的保險金,卻會賠付不是生前真正所照顧的人!

相信很多人在看完上面的分析,一定會想要瞭解其中有指定「受益人」卻是「無效」指定的原因?其實問題答案關鍵是在要保書!下圖是在投保過程中所見到的典型要保書,業務人員也建議、詢問客戶決定受益人的姓名及分配方式,但是如果您是投保上面的保險項目是「無理賠鼓勵」或「關懷」保險金,雖然都是與身故有關,但在保險公司承保項目的認定,它不是「身故保險金」,所以保險公司只能以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來理賠,而不能指定或隨時可以變更「受益人」了!按民法定繼承人的順位,第一順位是配偶及子,就與原先決定的父母親不同;如果被保險人尚無子女,這筆保險金就會直接給配偶,雖然保險的身故結果都是要給付保險金,但是正所謂「失之毫釐,差之千里」,能否按要、被保險的人意願指定結果,在賣保險的人或買保險的人不能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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